大同书 · 康有为
大同書(十七)
导读:本页是辛部第八至第十二章。第八章《地方自治》:太平世没有散居的村落,农场就是村落,工厂所在就是市镇,由场长、厂长主政,人人可用电话发言议事,页中附有自治局所属机构的名目表。第九章《公金行》:银行全归公营,币用金银、通行纸币,并说“权至大者莫如金行”。此章末段最见作者的忧虑:大同之世没有竞争,恐怕“人将复愚”而退化,于是提出两条补救:第十章《竞美》让各度比赛建设,第十一章《奖智》悬重赏奖励新书、新器、新见、新识,设智人、大智人直到哲人、圣人的徽号,比作今日科第。第十二章《奖仁》用仁人徽章奖励看护、医生与施舍者,宴会按仁智等级排座,又限制对圣哲的尊崇,以免再出教主。
第八章地方自治
当是时,人之所居,都会之大聚,以山顶海边及岛屿为至多,而河流川源之间次之。然人口虽多,皆归之农、工、运、辟四部,否则老幼、疾病、学校十院之养于公者,然则屋室、园囿、店、厂、场、局皆出于公,几无私宅者矣。既出于公,则必崇宏浩大,一院而万千人,多或亿兆人,故太平之世,无散人之村乡,而但有公家之廨署。其时道路平广,电车四达,瞬息百里,自行车更巧,人人皆具,亦顷刻十数里,故农场耕牧之地可散,而食宿之院可聚,虽十数里一农场亦可也。有农场之地,则商店从之,邮局、电局从之,飞船、铁路之站从之,为一聚落焉,故太平世之农场,即今之村落焉。其地方政治,即农场主主之,而商店长、邮、电、飞船局长、铁路站长佐之,不必设乡官焉。其有事则开议,人人皆有发言之权,从其多数而行之。其应上告而整顿者,则大众列名而农长代表焉。每月必聚议其场政而上之于农局。其为工厂地者,则为今之市镇,则工厂主主之,其地之商店、邮电局、铁路、飞船…
地方自治局之属
议院
农局
矿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