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程遗书 · 程颢、程颐
卷第十三
导读:本页是遗书卷十三,题作明道先生语三,刘绚记,副题“亥八月见先生于洛所闻”,只有十条,主题集中在辟佛。第二条排出异端为害的次序:杨、墨之害甚于申、韩,佛、老之害又甚于杨、墨,因为申、韩浅陋易见,佛、老“其言近理”。后面几条接着批评佛教:说它像以管窥天,只往上看,不见四旁,所以不能处事;说它“唯务上达而无下学”,讲识心见性,却没有存心养性的工夫。另有一条以洒扫应对为形而上者,理无大小。还有一条讨论《礼记》“越绋而行事”,越绋指丧事未毕便越过灵车的牵绳去行祭。
明道先生语三
亥八月见先生于洛所闻
刘绚质夫录
「公族有罪,磬于甸人,如其伦之丧,无服」,明无罪者有服也。
杨、墨之害,甚于申、韩;佛、老一无老字。之害,甚于杨、墨。杨氏为我,疑于仁。墨氏兼爱,疑于义。申、韩则浅陋易见。故孟子只辟杨、墨,为其惑世之甚也。佛、老一作氏字。其言近理,又非杨、墨之比,此所以害尤甚。杨、墨之害,亦经孟子辟之,所以廓如也。
礼云「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」,似亦太早。虽不以卑废尊,若既葬而行之,宜亦可也。盖未葬时,哀戚方甚,人有所不能祭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