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子 · 旧题管仲

正第四十三

导读:《正》给刑、政、法、德、道五个词下定义。开头依次说:用五刑而罪人不怨、善人不惊叫刑,严令使民遵从叫政,像四时星辰一样不变叫法,爱民养民叫德,万物归一、阴阳同度叫道。接着讲五者各自的用处,“刑以弊之,政以命之,法以遏之,德以养之,道以明之”,弊是断案。后面又各用一句再定义一遍,如“罪人当名曰刑”,其中政写作正,篇名的正一说即政。末尾连发五问,归到“临政官民,能后其身乎”。

短語十七。

制斷五刑,各當其名,罪人不怨。

善人不驚,曰刑。

正之

服之,

勝之

字词

五刑
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,即刺面、割鼻、断足、宫刑、死刑五种刑罚。
不貣
貣,通“忒”,差错。
明之母径
母,通“毋”;径,邪路、捷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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