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子 · 旧题管仲
正第四十三
导读:《正》给刑、政、法、德、道五个词下定义。开头依次说:用五刑而罪人不怨、善人不惊叫刑,严令使民遵从叫政,像四时星辰一样不变叫法,爱民养民叫德,万物归一、阴阳同度叫道。接着讲五者各自的用处,“刑以弊之,政以命之,法以遏之,德以养之,道以明之”,弊是断案。后面又各用一句再定义一遍,如“罪人当名曰刑”,其中政写作正,篇名的正一说即政。末尾连发五问,归到“临政官民,能后其身乎”。
短語十七。
制斷五刑,各當其名,罪人不怨。
善人不驚,曰刑。
正之
服之,
勝之
字词
- 五刑
- 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,即刺面、割鼻、断足、宫刑、死刑五种刑罚。
- 不貣
- 貣,通“忒”,差错。
- 明之母径
- 母,通“毋”;径,邪路、捷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