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道德经解 · 憨山德清
第十四章
視之不見、名曰夷。聽之不聞、名曰希。搏之不得、名曰微。此三者、不可致詰。故混而爲一。其上不皦。其下不昧。繩繩兮、不可名。復歸於無物。是謂爲無狀之狀。無象之象。是謂惚恍。迎之不見其首。隨之不見其後。執古之道、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。是謂道紀。
【注】此言大道體虛,超乎聲色名相思議之表,聖人執此以御世也。夷,無色也。故視之不可見。希,無聲也。故聽之不可聞。微,無相也。故搏之不可得。搏,取之也。此三者,雖有此名,其實不可致詰。致詰,猶言思議。由其道體混融而不可分,故爲一。其上日月不足以增其明,故不皦。皦,明也,其下幽暗不能以昏其禮,故不昧。繩繩,猶綿綿不絕之意。謂道體雖綿綿不絕,其實不可名言。畢竟至虛,雖生而不有,故復歸於無物。杳冥之內,而至精存焉,故曰無狀之狀。恍惚之中,而似有物焉,故曰無象之象,是謂惚恍。此正楞嚴所謂罔象虛無,微細精想耳。由其此體,前觀無始,故迎之不見其首。後觀無終,故隨之不見其後。此乃古始之道也。上皆歷言大道之妙,下言得道之人。然聖人所以爲聖人者,蓋執此妙道以御世。故曰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吾人有能知此古始之道者,即是道統所繫也。故曰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紀,綱紀。謂統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