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道德经解 · 憨山德清
第四十四章
名與身、孰親。身與貨、孰多。得與亡、孰病。甚愛必大費。多藏必厚亡。知足不辱。知止不殆。可以長久。
【注】此言名利損生,誡人當知止足也。謂世人祇知名之可貪,故忘身以殉名。殊不知名乃身外之虛聲耳。與身較之,身親而名疏。故曰孰親。貨,利也。謂世人祇知利之可貪,故忘身以殉利。殊不知利乃身之長物耳。與身較之,身在則有餘。故曰孰多。世人不察,每役役於名利之間,貪得而無厭,戕生而傷性。與夫貪得而身亡,不若身存而遠害。故曰得與亡孰病。故凡愛之甚者,費必大。藏之多者,亡必厚。如以隋侯之珠,彈千仞之雀,雀未得而珠已失。此愛之甚,而不知所費者大矣。如斂天下之財,以縱鹿臺之慾,天下叛而臺已空。此藏之多,而不知所亡者厚矣。不唯愛者費而藏者亡。抑且身死名滅,國危而不安。斯皆不知止足之過也。故知足則不辱,知止則不殆,即斯可以長久矣。噫,老氏此言,可謂破千古之重昏,啓膏肓之妙藥,昭然如揭日月於中天也。而人不察乎此,惜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