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道德经解 · 憨山德清
第六十八章
善爲士者不武。善戰者不怒。善勝敵者不爭。善用人者爲之下。是謂不爭之德。是謂用人之力。是謂配天、古之極。
【注】此言聖人善於下人,以明不爭之德,釋上三寶之意也。一章主意,只在善用人者爲之下一句。乃假兵家戰勝之事,以形容其慈,乃不爭之至耳。士者,介冑之士。武者,武勇。然士以武爲主。戰以怒爲主。勝敵以爭爲主。三者又以氣爲主。況善於爲士者不用武。善於戰者不在怒。善於勝敵者不必爭。即前所云以慈用兵也。意謂武怒爭三者,獨兵事所必用。若用之而必死,故善者皆不用。何況常人,豈可恃之以爲用耶。乃驕矜恃氣,不肯下人,故人不樂其用,乃不善用人耳。故古之善用人者,必爲之下,即此是謂不爭之德也。若以力驅人,能驅幾何。若以下驅人,則天下歸之。是以下用人,最有力也。所謂上善若水,水善利萬物而不爭,以其有力也。是謂配天古之極者。幹天,坤地。若天地正位,則爲否,而萬物不生。若干下坤上,則爲泰。是知天在上而用在下也。聖人處民上而心在下,可謂配天之德。此古皇維極之道,置百姓於熙皞至樂之中。斯豈不爭之德以治天下,而爲力之大者與。此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