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书 · 班固
卷六 武帝纪第六
导读:武帝在位五十四年(前141—前87年),是汉书最长的本纪,几乎全是逐年记事。前半可看用人和学术的转向:建元元年丞相卫绾奏请罢黜研习申不害、商鞅、韩非、苏秦、张仪之言的贤良,五年置五经博士,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,同年五月策问贤良,“于是董仲舒、公孙弘等出焉”;元朔元年诏议不举孝廉者之罪。马邑设伏诱击单于、卫青出上谷至龙城也在前半。改行五铢钱,封禅泰山,设十三州刺史,太初元年改历以正月为岁首,李广利伐大宛,征和二年巫蛊之祸中太子自杀,后元二年武帝崩于五柞宫。赞语开头称武帝“卓然罢黜百家”。
孝武皇帝,景帝中子也,母曰王美人。年四岁立为胶东王。七岁为皇太子,母为皇后。十六岁,后三年正月,景帝崩。甲子,太子即皇帝位,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,皇后曰皇太后。三月,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、胜皆为列侯。
建元元年冬十月,诏丞相、御史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。丞相绾奏:“所举贤良,或治申、商、韩非、苏秦、张仪之言,乱国政,请皆罢。”奏可。
春二月,赦天下。赐民爵一级。年八十复二算,九十复甲卒。行三铢钱。
夏四月己已,诏曰:“古之立孝,乡里以齿,朝廷以爵,扶世导民,莫善于德。然即于乡里先耆艾,奉高年,古之道也。今天下孝子、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,外迫公事,内乏资财,是以孝心阙焉,朕甚哀之。民年九十以上,已有受鬻法,为复子若孙,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。”
五月,诏曰:“河海润千里。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,为岁事,曲加礼。”
赦吴、楚七国帑输在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