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祐集 · 苏洵

卷十·書一首

导读:本页只有一篇长文《上皇帝十事书》,是嘉祐三年(1058)苏洵写给宋仁宗的。开头交代缘由:欧阳修把他的《权书》《衡论》《几策》二十二篇奏上,朝廷召他赴舍人院考试策论,他以病推辞,便把意见写成十条。十事依次是:荐举官员须写明实迹、限制任子、在御史台设考课之司、州县小吏不必对太守行仆妾之礼、改革武举、待两制大臣少些防闲、进士高第不宜骤升、选能言者出使、不再逢郊祀必赦、疏远宦官。任子指高官子弟凭父兄恩荫得官。末条以东汉阳球诛王甫反遭杀害为鉴,劝仁宗去宦官要“既去之,又去之”。

【上皇帝十事書】

嘉祐三年十二月一日,眉州布衣臣蘇洵,謹頓首再拜冒萬死上書皇帝闕下。臣前月五日蒙本州錄到中書劄子,連牒臣:以兩製議上翰林學士歐陽修奏臣所著《權書》、《衡論》、《幾策》二十二篇,乞賜甄錄。陛下過聽,召臣試策論舍人院,仍令本州發遣臣赴闕。臣本田野匹夫,名姓不登於州閭,今一旦卒然被召,實不知其所以自通於朝廷,承命悸恐,不知所為。以陛下躬至聖之資,又有群公卿之賢與天下士大夫之眾,如臣等輩,固宜不少,有臣無臣,不加損益。臣不幸有負薪之疾,不能奔走道路,以副陛下搜揚之心。憂惶負罪,無所容處。臣本凡才,無路自進,當少年時,亦嘗欲僥幸於陛下之科舉,有司以為不肖,輒以擯落,蓋退而處者十有餘年矣。今雖欲勉強扶病戮力,亦自知其疏拙,終不能合有司之意,恐重得罪,以辱明詔。且陛下所為千里召臣者,其意以臣為能有所發明,以庶幾有補於聖政之萬一。而臣之所以自結髮讀書至於今茲,犬馬之齒幾已五十,而猶未敢廢者,其意亦欲效尺寸於…

其一曰:臣聞利之所在,天下趨之。是故千金之子欲有所為,則百家之市無寧居者。古之聖人執其大利之權,以奔走天下,意有所向,則天下爭先為之。今陛下有奔走天下之權而不能用,何則?古者賞一人而天下勸,今陛下增秩拜官動以千計,其人皆以為己所自致,而不知戮力以報上之恩。至於臨事,誰當效用。此由陛下輕用其爵祿,使天下之士積日持久而得之。譬如傭力之人,計工而受直,雖與之千萬,豈知德其主哉。是以雖有能者,亦無所施,以為謹守繩墨,足以自取高位。官吏繁多,溢於局外,使陛下皇皇汲汲求以處之,而不暇擇其賢不肖,以病陛下之民,而耗竭大司農之錢穀。此議者所欲去而未得也。臣竊思之,蓋今制,天下之吏,自州縣令錄幕職而改京官者,皆未得其術,是以若此紛紛也。今雖多其舉官而遠其考,重其舉官之罪,此適足以隔賢者而容不肖。且天下無事,雖庸人皆足以無過,一旦改官,無所不為。彼其舉者曰:此廉吏,此能吏。朝廷不知其所以為廉與能也。幸而未有敗…

其二曰:臣聞古者之制爵祿,必皆孝弟忠信,修潔博習,聞於鄉黨,而達於朝廷以得之。及其後世不然,曲藝小數皆可以進。然其得之也,猶有以取之,其弊不若今之甚也。今之用人最無謂者,其所謂任子乎。因其父兄之資以得大官,而又任其子弟,子將復任其孫,孫又任其子,是不學而得者常無窮也。夫得之也易,則其失之也不甚惜。以不學之人,而居不甚惜之官,其視民如草芥也固宜。朝廷自近年始有意於裁節,然皆知損之而未得其所損,此所謂制其末而不窮其源,見其粗而未識其精。僥幸之風少衰而猶在也。夫聖人之舉事,不唯曰利而已,必將有以大服天下之心。今欲有所去也,必使天下知其所以去之之說,故雖盡去而無疑。何者,恃其說明也。夫所謂任子者,亦猶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云爾。彼其父兄固學而得之也,學者任人,不學者任於人,此易曉也。今之制,苟幸而其官至於可任者,舉使任之,不問其始之何從而得之也。且彼任於人不暇,又安能任人。此猶借資之人,而欲從之觼貸…

其三曰:臣聞自設官以來,皆有考績之法。周室既亡,其法廢絕。自京房建考課之議,其後終不能行。夫有官必有課,有課必有賞罰。有官而無課,是無官也。有課而無賞罰,是無課也。無官無課,而欲求天下之大治,臣不識也。然更曆千載而終莫之行,行之則益以紛亂,而終不可考,其故何也?天下之吏不可以勝考,今欲人人而課之,必使入於九等之中,此宜其顛倒錯謬而不若無之為便也。臣觀自昔考課者,皆不得其術。蓋天下之官皆有所屬之長,有功有罪,其長皆得以舉刺。如必人人而課之於朝廷,則其長為將安用。惟其大吏無所屬,而莫為之長也,則課之所宜加。何者,其位尊,故課一人而其下皆可以整齊;其數少,故可以盡其能否而不謬。今天下所以不大治者,守令丞尉賢不肖混淆,而莫之辨也。夫守令丞尉賢不肖之不辨,其咎在職司之不明。職司之不明,其咎在無所屬而莫為之長。陛下以無所屬之官,而寄之以一路,其賢不肖,當使誰察之。古之考績者,皆從司會,而至於天子。古之…

其四曰:臣聞古有諸侯,臣妾其境內,而卿大夫之家亦各有臣。陪臣之事其君,如其君之事天子。此無他,其一境之內,所以生殺予奪、富貴貧賤者,皆自我製之,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其後諸侯雖廢,而自漢至唐,猶有相君之勢。何者,其署置辟舉之權,猶足以臣之也。是故太守、刺史坐於堂上,州縣之吏拜於堂下,雖奔走頓伏,其誰曰不然。自太祖受命,收天下之尊歸之京師,一命以上皆上所自署,而大司農衣食之。自宰相至於州縣吏,雖貴賤相去甚遠,而其實皆所與比肩而事主耳。是以百餘年間,天下不知有權臣之威,而太守、刺史猶用漢、唐之制,使州縣之吏事之如事君之禮。皆受天子之爵,皆食天子之祿,不知其何以臣之也。小吏之於大官,不憂其有所不從,唯恐其從之過耳。今天下以貴相高,以賤相諂,奈何使州縣之吏,趨走於太守之庭,不啻若僕妾,唯唯不給。故大吏常恣行不忌其下,而小吏不能正,以至於曲隨諂事,助以為虐。其能中立而不撓者,固已難矣。此不足怪,其勢固使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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