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祐集 · 苏洵

卷八·太玄論

导读:本页是苏洵批评扬雄《太玄》的文字,含《太玄论》上中下三篇和《太玄总例》。《太玄》是西汉扬雄仿《周易》而作,以方、州、部、家四位排出八十一首,每首九赞。上篇开头说言辞要“有得乎吾心”,指责扬雄作《太玄》是“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”;又说《易》“以道胜”,六日七分之说属于历法而非《易》本身,扬雄却把历数加进《玄》中,还添出《踦》《赢》二赞去凑周天度数。中、下篇再辨六日七分与“虚三”之说。后半《总例》分四位、九赞、揲法、占法、推玄算、历法等条,以算式说明《太玄》的推算,不熟象数的读者可以略读。

【太玄論上】

蘇子曰:言無有善惡也,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,則其辭不索而獲。夫子之於《易》吾見其思焉而得之者也,於《春秋》吾見其感焉而得之者也,於《論語》吾見其觸焉而得之者也。思焉而得,故其言深,感焉而得,故其言切,觸焉而得,故其言易。聖人之言得之天,而不以人參焉。故夫後之學者可以天遇,而不可以人得也。方其為書也,猶其為言也,方其為言也,猶其為心也。書有以加乎其言,言有以加乎其心,聖人以為自欺。後之不得乎其心而為言,不得乎其言而為書,吾於揚雄見之矣。

疑而問,問而辯,問辯之道也。揚雄之《法言》,辯乎其不足問也,問乎其不足疑也,求聞於後世而不待其有得,君子無取焉耳。《太玄》者,雄之所以自附於夫子而無得於心者也。使雄有得於心,吾知《太玄》之不作。何則?瘍醫之不為疾醫,樂其有得於瘍也;疾醫之不能為,而喪其所以為瘍,此瘍醫之所懼也。若夫妄人礪針磨砭,乃欲為俞跗、扁鵲之事,彼誠無得於心而侈於外也。使雄有孟軻之書而肯以為《太玄》耶?惟其所得之不足樂,故大為之名以僥幸於聖人而已。且夫《易》之所為作者,雄不知也。以為為數耶,以為為道耶,惟其為道也,故六十卦而無加,六十四卦而無損。及其以為數,而後有六日七分之說生焉。聖人之意曰:六十四卦者,《易》也。六日七分者,吾以為曆也。在曆以數勝,在《易》以道勝。然則《易》之所為作,其亦可知矣。蓋自漢以來,《六經》始有異論。夫聖人之言無所不通,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。惟其求而不可得,於是乃始雜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說而納諸其中…

君子之為書,猶工人之作器也,見其形以知其用。有鼎而加柄焉,是無問其工之材不材,與其金之良苦,而其不可以為鼎者,固已明矣。況乎加《踦》與《贏》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;是柄而不任操,吾無取也巳。

【太玄論中】

四分日之一,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,在四以為一,在百以為二十五,唯其所在而加之,豈有常數哉?六日七分者,以八十言者也。苟有以適於用,吾斯從而加之矣。《坎》、《離》、《震》、《兌》各守其方,而六十卦之爻分散於三百六十日。聖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為《易》,而以七分者加焉,此非有所法乎?日月星辰之度,天地五行之數也,以其上之不可以八,而下之不可以六,故以七分者加之,使夫《易》者亦不為無用於曆而已矣。夫八十分與夫七分者,皆非其所以為《易》也。上、下而為卦,九、六而為爻,此其所以為《易》也。聖人不於其所以為《易》者加之,故加焉而不害其為《易》。若夫四位而為首,九行而為讚,此正其所以為《太玄》者也。而雄於此加焉,故吾不知其為《太玄》也。始於《中》之一,而訖於《養》之九,闕焉而未見者,四分日之三而已矣。以一百八分而為日,以一分而加之,一首之外盡八十一首,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見矣。觀《周》之一,知晝夜之不…

《嘉祐集》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