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 · 相传戴圣 编
丧服四制
导读:《礼记》最后一篇,总论丧服制度依据的四条原则:恩、理、节、权,分别对应仁、义、礼、知。为父斩衰三年是以恩制;“资于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”,为君也斩衰三年,是以义制;三日而食、三月而沐、丧不过三年,是以节制;杖的授受,秃者不髽、伛者不袒、跛者不踊之类,是以权制。“门内之治恩揜义,门外之治义断恩”讲家与国的分别。后段引《书》说殷高宗武丁居丧三年不言,解释他为何得称高宗。末尾说从这三种节次中,仁者见其爱,知者见其理,强者见其志。
凡礼之大体,体天地,法四时,则阴阳,顺人情,故谓之礼。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。
夫礼,吉凶异道,不得相干,取之阴阳也。丧有四制,变而从宜,取之四时也。有恩,有理,有节,有权,取之人情也。恩者仁也,理者义也,节者礼也,权者知也。仁义礼知,人道具矣。
其恩厚者其服重,故为父斩衰三年,以恩制者也。
门内之治恩揜义,门外之治义断恩。资于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。贵贵尊尊,义之大者也。故为君亦斩衰三年,以义制者也。
三日而食,三月而沐,期而练,毁不灭性,不以死伤生也。丧不过三年,苴衰不补,坟墓不培,祥之日,鼓素琴,告民有终也,以节制者也。资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。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国无二君,家无二尊,以一治之也。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,见无二尊也。
杖者何也?爵也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曰担主,或曰辅病。妇人童子不杖,不能病也。百官备,百物具。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,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。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,秃者不髽,伛者不袒,跛者不踊,老病不止酒肉。凡此八者,以权制者也。
字词
- 訾
- 诋毁。
- 资于事父
- 资,取。用侍奉父亲的态度去侍奉君主。
- 期而练
- 期读 jī,一周年;练,小祥祭后改戴练冠。
- 毁不灭性
- 毁,居丧哀伤消瘦;不因此危及生命。
- 苴衰不补
- 苴衰读 jū cuī,粗恶的丧服,破了也不补。
- 祥
- 大祥,父母死后两周年之祭。
- 担主
- 担,假借。没有爵位而做丧主的人,也借杖以示尊。
- 伛者
- 驼背的人。
- 杀
- 旧读 shài。递减。哀情由重到轻逐渐递减。
- 谅暗
- 一说指居丧的草庐,一说谅是信、暗是默,指天子居丧。
- 言不文
- 说话不加文饰。指臣下居丧,有事仍要说,只是不加修饰。
- 绳缨
- 麻绳做的冠带。
- 菅屦
- 草鞋。
- 比终兹三节
- 比,等到。三节指上句三月而沐、十三月而练、三年而祥。
- 弟弟
- 前一个弟读 tì,同“悌”。弟弟即敬顺兄长的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