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河东集 · 柳宗元

卷之十三

导读:这一卷收柳宗元为家中女性写的墓志。开头《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祔志》写母亲卢氏:随他贬到永州,元和元年病死在零陵佛寺,柳宗元身为罪人,不能护送灵柩回长安合葬,通篇自责,结尾说“窮天下之聲,無以舒其哀矣”。其后依次是伯祖母、叔母、姑母和两位姐姐的墓志;《亡妻弘农杨氏志》写妻子杨氏,杨凝之女,二十三岁病逝;《下殇女子墓砖记》写自己十岁死在永州的女儿和娘。下殇指未成年而死,八岁至十一岁死为下殇。后半还有为王叔文之母刘氏写的志文,述及王叔文在顺宗即位后入禁中谋划。

誌

先太夫人河東縣太君歸祔誌

先夫人姓盧氏,諱某,丗家𣵠郡。

壽止六十有八。元和元年,𡻕次丙戌,五月十五日,弃代于永州零陵佛寺。明年某月日,安祔于京兆萬年棲鳯原先侍御史府君之墓。其孤有罪,銜哀待刑,不得歸奉䘮事,以盡其志。姪洎太夫人兄之子𢎪,禮承事焉。嗚呼!天乎!太夫人有子不令,而䧟于大僇,

徙播癘土,醫巫藥膳之不具,以速夭禍。非天降之酷,將不幸而有惡子以及是也。又今無適主以葬,

天地有窮,此寃無窮。旣㪯葬紖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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