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氏春秋 · 吕不韦门客
直諫
导读:开头说直言到极处会激怒君主,只有贤者肯冒险,所以不肖之主身边没有贤者,也就听不到极言。下面两则。齐桓公与管仲、鲍叔、宁戚饮酒,鲍叔祝酒时要桓公不忘出奔莒国、管仲不忘在鲁国被缚、宁戚不忘在车下喂牛,桓公离席再拜;楚文王得茹黄之狗、宛路之矰,打猎三月不归,又宠丹之姬一年不上朝,葆申奉先王之命要笞打他,只把荆条在他背上放了两次,说君子以此为耻,随后自请死罪,文王因此改过,楚国兼并三十九国。极言是说到极处的直言。
言極則怒,怒則說者危,非賢者孰肯犯危?而非賢者也,將以要利矣。要利之人,犯危何益?故不肖主無賢者。無賢則不聞極言,不聞極言則姦人比周、百邪悉起,若此則無以存矣。凡國之存也,主之安也,必有以也。不知所以,雖存必亡,雖安必危,所以不可不論也。
齊桓公、管仲、鮑叔、甯戚相與飲酒酣,桓公謂鮑叔曰:「何不起為壽?」鮑叔奉杯而進曰:「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,使管仲毋忘束縛而在於魯也,使甯戚毋忘其飯牛而居於車下。」桓公避席再拜曰:「寡人與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,則齊國之社稷幸於不殆矣。」當此時也,桓公可與言極言矣。可與言極言,故可與為霸。
荊文王得茹黃之狗,宛路之矰,以畋於雲夢,三月不反;得丹之姬,淫,期年不聽朝。葆申曰:「先王卜以臣為葆,吉。今王得茹黃之狗,宛路之矰,畋三月不反;得丹之姬,淫,期年不聽朝。王之罪當笞。」王曰:「不穀免衣繈褓而齒於諸侯,願請變更而無笞。」葆申曰:「臣承先王之令,不敢廢也。王不受笞,是廢先王之令也。臣寧抵罪於王,毋抵罪於先王。」王曰:「敬諾。」引席,王伏。葆申束細荊五十,跪而加之於背,如此者再,謂「王起矣」,王曰:「有笞之名一也。」遂致之。申曰:「臣聞君子恥之,小人痛之。恥之不變,痛之何益?」葆申趣出,自流於淵,請死罪。文王曰:「此不穀之過也。葆申何罪?」王乃變更,召葆申,殺茹黃之狗,析宛路之矰,放丹之姬。後荊國,兼國三十九。令荊國廣大至於此者,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。
字词
- 比周
- 结党营私。
- 宁戚
- 卫人,在车下喂牛时唱歌,被齐桓公起用。
- 为寿
- 敬酒祝福。
- 避席
- 离开座位,表示恭敬。
- 荆文王
- 楚文王。
- 茹黄
- 良犬名。
- 矰
- 系着丝绳射鸟的短箭。宛路之矰,宛路出产的矰。
- 云梦
- 楚国的大泽,是游猎之地。
- 期年
- 一整年。
- 葆
- 同“保”,保傅,负责教导君主的老臣。
- 繈褓
- 包裹婴儿的布兜和被子。
- 齿于诸侯
- 与诸侯并列。
- 趣
- 同“趋”,快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