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夷待访录 · 黄宗羲

兵制

导读:本篇分析明代兵制之弊并提出改革。开头说明兵制三变:卫所、召募、大将屯兵,三者各有其弊,明亡即由于此。前半细说卫所如何被漕运、班操、调发拖垮,一兵竟领三份饷,根源在兵民分得太开。中段主张兵取之于口、养取之于户:五十口出一兵,十户养一兵,按万历六年户口推算可得兵一百二十余万。后半批评崇祯帝专任大帅,其实是“轻武而不重武”,因为将应由君子担任,彭越、黥布式的武人好比乌喙、藜芦,只能权用;结论是文武合为一途。卫所是明代军户世袭、屯田自养的军制;乌喙、藜芦都是有毒的药草。

有明之兵制,蓋三變矣;衞所之兵,變而為召募,至崇禎、弘光間又變而為大將之屯兵。衞所之弊也,官軍三百十三萬八千三百,皆仰食於民,除西北邊兵三十萬外,其所以禦寇定亂者,不得不別設兵以養之。兵分於農,然且不可,乃又使軍分於兵,是一天下之民養兩天下之兵也。召募之弊也,如東事之起,安家、行糧、馬匹、甲仗費數百萬金,得兵十餘萬而不當三萬之選,天下已騷動矣。大將屯兵之弊也,擁衆自衞,與敵為市,搶殺不可問,宣召不能行,率我所養之兵反而攻我者,即其人也。有明之所以亡,其不在斯三者乎?

議者曰:衞所之為召募,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,召募之為大將屯兵,此勢之所趨而非制也。原夫衞所,其制非不善也。一鎮之兵足守一鎮之地,一軍之田足瞻一軍之用,衞所、屯田,蓋相表裏者也。其後軍伍銷耗,耕者無人,則屯糧不足,增以客兵,坐食者衆,則屯糧不足,於是益之以民糧,又益之以鹽糧,又益之以京運,而衞所之制始破壞矣。都燕而後,歲漕四百萬石,十有二總領衞一百四十旗,軍十二萬六千八百人,輪年值運,有月糧,有行糧,一人兼二人之食,是歲有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不耕而食之軍矣。此又衞所之制破壞於輸輓者也。

中都、大寧、山東、河南附近衞所,輪班上操,春班以三月至、八月還,秋班以九月至、二月還,有月糧,有行糧,一人兼二人之食,是歲有二十餘萬不耕而食之軍矣。此又衞所之制破壞於班操者也。一邊有事則調各邊之軍,應調者食此邊之新餉,其家口又支各邊之舊餉。舊兵不歸,各邊不得不補,補一名又添一名之新餉,是一兵而有三餉也。衞所之制,至是破壞而不可支矣。凡此皆末流之弊,其初制豈若是哉!

為說者曰:末流之弊,亦由其制之不善所致也,制之不善,則軍民之太分也。凡人膂力不過三十年,以七十為率,則四十年居其老弱也。軍既不得復還為民,則一軍之在伍,其為老弱者亦復四十年,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?鄉井之思,誰則無有?今以謫發充之,遠者萬里,近者千餘里,違其土性,死傷逃竄十常八九,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?且都燕二百餘年,天下之財莫不盡取以歸京師,使東南之民力竭者,非軍也耶?或曰:畿甸之民大半為軍,今計口而給之,故天下有荒歲而畿甸不困,此明知其無益而不可已者也。曰:若是,則非養兵也,乃養民也。天下之民不耕而待養於上,則天下之耕者當何人哉?東南之民奚罪焉!夫以養軍之故,至不得不養及於民,猶可謂其制之善與?

余以為天下之兵當取之於口,而天下為兵之養當取之於戶。其取之口也,教練之時五十而出二,調發之時五十而出一;其取之戶也,調發之兵十戶而養一,教練之兵則無資於養。如以萬曆六年戶口數目言之,人口六千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,則得兵一百二十一萬三千八百五十七人矣,人戶一千六十二萬一千四百三十六,則可養兵一百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人矣。夫五十口而出一人,則其役不為重;一十戶而養一人,則其費不為難;而天下之兵滿一百二十餘萬,亦不為少矣。王畿之內,以二十萬人更番入衞,然亦不過千里。假如都金陵,其入衞者但盡金陵所屬之郡邑,而他省不與焉。金陵人口一千五十萬二千六百五十一,則得勝兵二十一萬五百,以十萬各守郡邑,以十萬入衞,次年則以守郡邑者入衞,以入衞者歸守郡邑,又次年則調發其同事教練之兵,其已經調發者則住糧歸家,但聽教練而已。夫五十口而出一人,而又四年方一行役,以一人計之,二十歲而入伍,五十歲而出伍,始終三十年,止歷…

國家當承平之時,武人至大帥者,干謁文臣,即其品級懸絕,亦必戎服,左握刀,右屬弓矢,帕首褲靴,趨入庭拜,其門狀自稱走狗,退而與其僕隸齒。兵興以後,有言於天子者曰:「今日不重武臣,故武功不立。」於是毅宗皇帝專任大帥,不使文臣節制。不二三年,武臣擁衆,與賊相望,同事虜略。李賊入京師,三輔至於青、齊諸鎮,櫛比而營,天子封公侯結其歡心,終莫肯以一矢入援。嗚呼,毅宗重武之效如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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