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华真经注疏 · 郭象 注,成玄英 疏

卷十

导读:这一卷是《骈拇》,外篇的第一篇,用身体上多出来的东西比喻仁义。骈拇是脚的大趾与二趾长连在一起,枝指是手上多长一指,疏都解作生来就有。经文说标榜仁义、聪明、辩才,就像多出的肉和指头;野鸭腿短不可接长,鹤腿长不可截短,疏把“脛”解作脚。中段臧与谷牧羊都丢了羊,伯夷死名、盗跖死利,“其于残生伤性均也”。郭注的读法与经文字面不同:在“意仁义其非人情乎”句下,他说“夫仁义自是人之情性,但当任之耳”,可见郭象反对的是勉强效法,而不是仁义本身。卷末庄子自称“上不敢为仁义之操”。

南華真經注疏卷之十

河南郭象注

唐西華法師成玄英疏

駢拇枝指,出乎性哉。而侈於德。

〈〔疏〕駢,合也;拇,足大指也。謂足大拇指與第二指相連,合為一指也。枝指者,謂手大拇指傍枝生一指,成六指也。出乎性者,謂此駢枝二指,並稟自然,性命生分中有之。侈,多也。德,謂仁義禮智信五德也。言曾史察性有五德,蘊之五藏,於性中非剩。〉

附贅縣疣,出乎形哉。而侈於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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