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文忠公集 · 欧阳修

奏議卷第十七 歐陽文忠公集一百十三

导读:这一卷收欧阳修任枢密副使和参知政事时的奏章,卷中分标“枢府”“政府”。开头《论均税劄子》说均税本是他做谏官时首倡,如今河北、陕西推行时把远年虚数、盐碱死沙地都摊进税额,有上千人聚到三司申诉。中段《论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牵复劄子》最有名,牵复指召回贬官,文中分析在仁宽之主手下“諫人主者易,言大臣者難”,并列举二十年来因弹劾宰相被贬的台谏。“政府”部分有《举刘攽吕惠卿充馆职劄子》,又有《论逐路取人劄子》,反对按各路分配解额,列出六个“不可”。

樞府

論均稅劄子

臣爲諫官時,甞首言均稅事,乞差郭諮、孫琳。蒙朝廷依臣所言,起自蔡州一縣,以方田法均稅。事方施行,而議者多言不便,尋即罷之。近者伏見朝廷特置均稅一司,差官分往河北、陜西均稅。始聞河北傳言,人户虚驚,斫伐桑棗,尚不爲信。次見陜西州郡,有上言“𡻕儉民饑,乞罷均稅”者,稍已疑此一事果爲難行,而朝廷之意,決在必行,言者遂不能入。近者又見河北人户凡千百人,聚訴於三司。然則道路傳言與州郡上言,雖爲不足信,其如聚集千人於京師,此事不可掩蔽,則民情可知矣。蓋均稅非以規利,而本以便民,如此,民果便乎?竊知朝廷本只

以見在稅數量輕重均之,𥘉不令其别生額外之數也。近聞衛州、通利軍括出民冒佃田土,不於見在管催數内均減,重者攤與冒佃户,却别

生立稅數配之,此非朝廷本

意,而民所以喧訴也。又聞澶州諸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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