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文忠公集 · 欧阳修
濮議卷第一 歐陽文忠公集一百二十
导读:这一卷是欧阳修亲叙濮议本末。英宗即位后中书请议生父濮王的典礼,治平二年四月下两制、礼官详议,王珪等主张称皇伯,中书据《仪礼》“爲人後者,爲其父母報”认为应称父母。中段写台官积怨的由来:御史言事多不施行,范纯仁请为五百二十座倒塌军营各差一名监官,欧阳修当场失笑,外人讥御史台为“進呈院”,台官遂把濮议当作求去取名的题目。后半写治平三年正月皇太后手书许称亲,又欲称皇、称后,韩琦建议只奉行称亲,吕诲等台官终于出外。
英宗皇帝初即位,旣覃大慶於天下,羣臣並進爵秩,恩澤遍及存亡,而宗室故諸王亦已加封贈。惟濮安懿王,上所生父也,中書以爲不可與諸王一例,乃奏請下有司議合行典禮,
有旨宜俟服除,其議遂格。
治平二年四月,上旣釋服,乃下其奏兩制、雜學士、待制、禮官詳議。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濮安懿王,髙官大國,極其尊榮而已。
中書以爲贈官及改封大國,當降制行册命,而制册有式,制則當曰“某親具官某,可贈某官,追封某國王”,其册則當曰“皇帝若曰,咨爾某親某官某,今册命爾爲某官某王”,而濮王於上父子也,未審制册稱爲何親,及名與不名。乃再下其議。而珪等請稱皇伯而不名。
中書據儀禮䘮服記云“爲人後者,爲其父母報”,又據開元、開寳禮皆云“爲人後者,爲其所生父齊衰不杖期,爲所後父斬衰三年”,是所後、所生皆稱父母,而古今典禮皆無改稱皇伯之文。又歴檢前世以藩侯入繼大統之君,不幸多當衰亂之世,不可以爲法。唯漢宣帝及光武盛徳之君也,皆稱其父爲皇考。而皇伯之稱旣非典禮,出於無稽,故未敢施行。乃略具古今典禮及漢孝宣、光武故事,并録皇伯之議,别下三省集官與臺官共加詳議。未及集議,而皇太后以手書責中書不當
稱皇考,中書具對所以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