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文忠公集 · 欧阳修
附録卷第二
导读:这一卷收两篇碑志。前一篇墓志铭由韩琦撰文、宋敏求书写、韩维题盖,从熙宁五年欧阳修卒于颍州私第写起,叙世系、四岁丧父、母亲守志教子,再按年历述仕履:致书谏官责其不救范仲淹而贬夷陵,庆历间知谏院,出使河东力保麟州,因张氏之狱贬滁州,后来修唐书、知开封府。知开封府一段,他答人说“人材性各有短長”,不肯勉强学包拯的威严。后半叙濮议等事,末附铭文。后一篇是苏辙所撰神道碑,记熙宁八年葬于新郑旌贤乡。题盖是在墓志的盖石上题写篆额,神道碑是立在墓道前的碑。
墓誌銘神道碑
墓誌銘
宋故推誠保徳崇仁翊戴功臣、觀文殿學士、特進、太子少師致仕、上柱國、樂安郡開國公、食邑四千三百戸、食實封一千二百戸、贈太子太師、文忠歐陽公墓誌銘
淮南節度觀察處置等使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守司徒、檢校太師兼侍中、判相州軍州事、上柱國、魏國公韓𤦺撰。
朝散大夫、右諫議大夫、充集賢院學士、史館修撰、權判尚書都省、判袐閣、提舉醴泉觀公事、上護軍、賜紫金魚袋宋敏求書。
翰林侍讀學士、龍圖閣學士、朝散大夫、尚書吏部郎中、知河陽軍州事、兼管内勸農使、上護軍、賜紫金魚袋韓維題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