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知录 · 顾炎武

卷二十(一)

导读:本页是卷二十前半,十三条札记谈史书的称谓和纪年。首条《非三公不得称公》说汉晋史书只有位列三公才称某公,今人墓志人人称公,“何其滥与”。《古人不以甲子名岁》说干支古人用来纪日,纪年另有阏逢、摄提格等岁阳岁名,以甲子称年始于王莽。《古无一日分为十二时》说古人以日中、昏、夜半等称一日之时,一日分为十二时是汉代以后才有的。《年号当从实书》主张各国史事各用本国年号;《史书一年两号》批评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把一年中最后的年号冠于全年之首。末条《孙氏西斋录》称赞唐人孙樵的私史敢把武则天擅政的年份系于中宗名下。

○非三公不得称公《公羊传》曰:“天子三公称公,王者之後称公。”天子三公称公,周公、召公、毕公、毛公、苏公是也。王者之後称公,宋公是也。杜氏《通典》曰:“周制,非二王之後,列国诸侯其爵无至公者。春秋有虞公、州公,或因殷之旧爵,或尝为天子之官,子孙因其号耳,非周之典制也。东迁而後,列国诸侯皆僭称公。”夫子作《春秋》而笔之于书,则或公或否。生不公,葬则公之;列国不公,鲁则公之,于是天子之事与人臣之礼并见于书,而天下之大法昭矣。汉之西都有七相五公,而光武则置三公,之文如邓公禹、吴公汉、伏公湛、宋公宏、第五公伦、牟公融、袁公安、李公固、陈公宠、桥公玄、刘公宠、崔公烈、胡公广、王公龚、杨公彪、荀公爽、皇甫公嵩、董公卓、曹公操,非其在三公之位,则无有书公者:《三国志》若汉之诸葛公亮、魏之司马公懿、吴之张公昭、顾公雍、陆公逊,《晋书》若卫公、张公华、王公导、庾公亮、陶公侃、谢公安、桓公温、刘公裕之类,非其…

《大雅。古公亶父》笺曰:“诸侯之臣称君曰公。”《白虎通》曰:“臣子于其国中皆褒其君为公,《诗》曰”‘乃命鲁公,俾侯于东。“公者,鲁人之称;侯者,周室之爵。

《秦誓》:“公曰:嗟我士听无哗。”夫《秦誓》之书“公”,与《春秋》之书“秦伯”,不已异乎?曰:《春秋》以道名分,五等之爵班之天子,不容僭差。若《秦誓》本国之书,孔子因其旧文而已。“公之媚子,从公于狩。”亦秦人之诗也。

平王以後,诸侯通称为公,则有不必专于本国者矣,《硕人》之诗曰:“谭公维私。”《左传》郑庄公之言曰:“无宁兹许公,复奉其社稷。”

周之盛时,亦有群公之称,见于康王之诰及诗之《云汉》,此犹五等之君,《春秋》书之,通曰诸侯也。

《左传》自王卿而外无书公者,惟楚有之,其君已僭为王,则臣亦僭为公,《宣十一年》所谓“诸侯县公皆庆寡人”者也。传中如叶公、析公、申公、郧公、蔡公、息公,商公、期思公,并边中国,白公边吴,盖尊其名以重边邑。而秦有キ公,吏失其姓名。“楚汉之际有滕公、戚公、柘公、薛公、郯公、萧公、陈公、魏公、留公、方与公,高祖初称沛公,太上皇父称丰公,皆楚之遗名。此县公之公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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