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君书 · 商鞅及其后学

畫策第十八

导读:画策即筹划策略。开头讲古史:昊英之世伐木杀兽,神农之世男耕女织,不用刑政而天下治;神农死后以强凌弱,黄帝才定君臣之义,“内行刀锯,外用甲兵”。由此推出“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”。第二段写强国之民,父亲送儿子上阵,叮嘱“不得,无返”,民见打仗如饿狼见肉。第三段说善治者能“使跖可信”,跖是传说中的大盗,法让他无机可乘,他也做不了坏事。末段以黄鹄、麒麟騄駬作比,讲“必然之理”,结论是“不贵义而贵法”。

昔者昊英之世,以伐木殺獸,人民少而木獸多。黃帝之世,不麛不卵,官無供備之民,死不得用槨。事不同,皆王者,時異也。神農之世,男耕而食,婦織而衣,刑政不用而治,甲兵不起而王。神農既沒,以彊勝弱,以眾暴寡。故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,父子兄弟之禮,夫婦妃匹之合;內行刀鋸,外用甲兵,故時變也。由此觀之,神農非高於黃帝也,然其名尊者,以適於時也。故以戰去戰,雖戰可也;以殺去殺,雖殺可也;以刑去刑,雖重刑可也。

昔之能制天下者,必先制其民者也;能勝彊敵者,必先勝其民者也。故勝民之本在制民,若冶於金,陶於土也。本不堅,則民如飛鳥走獸,其孰能制之?民本,法也。故善治者,塞民以法,而名地作矣。名尊地廣以至於王者,何故?戰勝者也。名卑地削以至於亡者,何故?戰罷者也。不勝而王,不敗而亡者,自古及今,未嘗有也。民勇者,戰勝;民不勇者,戰敗。能壹民於戰者,民勇;不能壹民於戰者,民不勇。聖王見王之致於兵也,故舉國而責之於兵。入其國,觀其治,民用者彊。奚以知民之見用者也?民之見戰也,如餓狼之見肉,則民用矣。凡戰者,民之所惡也;能使民樂戰者,王。疆國之民,父遺其子,兄遺其弟,妻遺其夫,皆曰:「不得,無返。」又曰:「失法離令,若死我死,鄉治之。」行間無所逃,遷徙無所入。行間之治,連以五,辨之以章,束之以令,拙無所處,罷無所生。是以三軍之眾,從令如流,死而不旋踵。

國之亂也,非其法亂也,非法不用也。國皆有法,而無使法必行之法。國皆有禁姦邪刑盜賊之法,而無使姦邪盜賊必得之法。為姦邪盜賊者,死刑,而姦邪盜賊不止者,不必得也。必得,而尚有姦邪盜賊者,刑輕也。刑輕者,不得誅也。必得者,刑者眾也。故善治者,刑不善,而不賞善,故不刑而民善。不刑而民善,刑重也。刑重者,民不敢犯,故無刑也。而民莫敢為非,是一國皆善也。故不賞善,而民善。賞善之不可也,猶賞不盜。故善治者,使跖可信,而況伯夷乎?不能治者,使伯夷可疑,而況跖乎?勢不能為姦,雖跖可信也;勢得為姦,雖伯夷可疑也。

國或重治,或重亂。明主在上,所舉必賢,則法可在賢;法可在賢,則法在下,不肖不敢為非,是謂重治。不明主在上,所舉必不肖;國無明法,不肖者敢為非,是謂重亂。兵或重彊,或重弱。民固欲戰,又不得不戰,是謂重彊。民固不欲戰,又得無戰,是謂重弱。

明主不濫富貴其臣。所謂富者,非粟米珠玉也;所謂貴者,非爵位官職也,廢法作私爵祿之富貴。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,知非出人也,勇力非過人也。然民雖有聖知弗敢我謀,勇力弗敢我殺;雖眾不敢勝其主;雖民至億萬之數,縣重賞而民不敢爭,行罰而民不敢怨者,法也。國亂者,民多私義;兵弱者,民多私勇,則削。國之所以取爵祿者多塗,亡國。人之欲賤爵輕祿,不作而食,不戰而榮,無爵而尊,無祿而富,無官而長,此之謂姦民。所謂治主無忠臣,慈父無孝子。欲無善言,皆以法相司也,命相正也,不能獨為非,而莫與人為非。所謂富者,入多而出寡。衣食有制,飲食有節,則出寡矣。女事盡於內,男事盡於外,則入多矣。

所謂明者,無所不見,則群臣不敢為姦,百姓不敢為非。是以人主處匡床之上,聽絲竹之聲,而天下治。所謂明者,使眾不得不為。所謂彊者,天下勝;天下勝,是故合力。是以勇彊不敢為暴,聖知不敢為詐。而慮周兼天下之眾,莫敢不為其所好,而避其所惡。所謂彊者,使勇力不得不為己用。其志足,天下益之;不足,天下說之。恃天下者,天下去之;自恃者,得天下。得天下者,先自得者也;能勝彊敵者,先自勝者也。

字词

昊英
传说中的上古帝王。
麛
幼鹿,泛指幼兽。
椁
套在棺外的外棺。
妃匹
妃,旧读,同“配”。配偶。
战罢
罢,pí,同“疲”。作战疲败。
遗
送。
若死我死
若,你。你死了,我也活不成。
行间
行伍之中。
连以五
五人编为一伍,互相连坐。
辨之以章
章,标志。用徽章区别各人。
旋踵
转动脚跟,指后退。
伯夷
商末孤竹君之子,以廉洁著称。
弗敢我谋
不敢算计我。
县重赏
县,同“悬”。
匡床
方正安适的床。
黄鹄
天鹅一类的大鸟。
騄駬
古代骏马名。
鸷
凶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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