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君书 · 商鞅及其后学

去彊第四

导读:本篇由一串短促的断语组成,许多话在《说民》《弱民》《靳令》里还有展开解释,可以对照着读。开头“以彊去弱者,弱;以弱去彊者,彊”,强弱主要指民,《弱民》篇的主张就是民弱则国强。第二段提出六虱:岁、食、美、好、志、行,比喻寄生在农、商、官三业上的害虫;第三段再列礼乐诗书等“十者”。刑赏比例“王者刑九赏一”在第四段,“以刑去刑”在第六段,意思是轻罪重罚,人们连轻罪都不敢犯,重罪就无从发生。末段讲粮食与黄金此消彼长,并列出强国必须掌握的十三种数目。

以彊去弱者,弱;以弱去彊者,彊。國為善,姦必多。國富而貧,治曰重富,重富者彊。國貧而富,治曰重貧,重貧者弱。兵行敵所不敢行,彊;事興敵所羞為,利。主貴多變,國貴少變。國少物,削;國多物,彊。千乘之國,守千物者削。戰事兵用曰彊。戰亂兵息而國削。

農、商、官三者,國之常官也。三官者生蝨官者六:曰歲,曰食,曰美,曰好,曰志,曰行,六者有樸必削。三官之樸三人,六官之樸一人。以法去法者,強;以法致法者,削。常官法去則治。治大國,小;治小國,大。強之,重削;弱之,重強。夫以彊攻弱者,亡;以弱攻彊者,王。國彊而不戰,毒輸於內,禮樂蝨官生,必削;國遂戰,毒輸於敵國,無禮樂蝨官,必彊。舉勞任功曰彊,蝨官生必削。農少商多,貴人貧、商貧、農貧,三官貧,必削。

國有禮有樂,有詩有書,有善有修,有孝有弟,有廉有辯──國有十者,上無使戰,必削至亡;國無十者,上有使戰,必興至王。國以善民治姦民者,必亂至削;國以姦民治善民者,必治至彊。國用詩書禮樂孝弟善修治者,敵至必削國,不至必貧國。不用八者治,敵不敢至,雖至,必卻;興兵而伐,必取,取必能有之;按兵而不攻,必富。國好力,曰「以難攻」;國好言,曰「以易攻」。國以難攻者,起一得十;以易攻者,出十亡百。

重罰輕賞,則上愛民,民死上;重賞輕罰,則上不愛民,民不死上。興國,行罰,民利且畏;行賞,民利且愛。行刑重其輕者,輕者不生,重者不來。國無力而行知巧者,必亡。怯民使以刑必勇,勇民使以賞則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國無敵者彊,彊必王。貧者使以刑則富,富者使以賞則貧。治國能令貧者富,富者貧,則國多力,多力者王。王者刑九賞一,強國刑七賞三,削國刑五賞五。

國作壹一歲,十歲彊;作壹十歲,百歲彊;作壹百歲,千歲彊,千歲彊者王。威以一取十,以聲取實,故能為威者王。能生不能殺,曰「自攻之國」,必削;能生能殺,曰「攻敵之國」,必強。故攻官,攻力,攻敵,國用其二,舍其一,必強;令用三者,威必王。十里斷者,國弱;五里斷者,國彊。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彊,以宿治者削。舉民眾口數,生者著,死者削。民不逃粟,野無荒草,則國富,國富者彊。

以刑去刑,國治;以刑致刑,國亂。故曰:行刑重輕,刑去事成,國彊;重重而輕輕,刑至事生,國削。刑生力,力生彊,彊生威,威生惠,惠生於力。舉力以成勇戰,戰以成知謀。

字词

常官
固定的职业部门。官,职事。
有朴
朴,根基。六虱有了立足之地。
毒输于内
毒,祸害。不对外作战,祸害就留在国内。
孝有弟
弟,同“悌”,敬顺兄长。
民死上
民肯为君上而死。
自攻之国
只能聚集民力而不能消耗,力量反在内部生乱的国家。
十里断
断,决断政事。在越近、越小的范围内决断越好。
宿治
政事隔夜才处理。宿,过夜。
生者著,死者削
著,登记入册;削,除名。
逃粟
逃避交纳粮食。
金生而粟死
生,增加;死,减少。黄金多了,粮食就少了。
石
容量单位,十斗为一石。古书中旧读 shí。
刍藁
喂牲口的草料。
武爵武任
按战功授爵、任官。下文“粟爵粟任”指按交纳粮食授爵、任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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