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君书 · 商鞅及其后学
開塞第七
导读:篇名开塞,指打开被堵塞的王道。开头是一段古史分期:上世“亲亲而爱私”,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;中世“上贤而说仁”;下世“贵贵而尊官”,有了土地财货男女之分,才先后设立禁令、官吏和君主。由此说明世事变了,所重也跟着变,第二段因此主张“不法古,不修今”。第三段把刑与义颠倒过来:世人所说的义通向暴乱,刑才是“义之本”。第四段提出“王者刑九而赏一”,刑罚用在将要犯错之时,赏赐给告发奸人的人。说仁的说读作悦。
天地設,而民生之。當此之時也,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,其道親親而愛私。親親則別,愛私則險,民眾而以別險為務,則民亂。當此時也,民務勝而力征。務勝則爭,力征則訟,訟而無正,則莫得其性也。故賢者立中正,設無私,而民說仁。當此時也,親親廢,上賢立矣。凡仁者以愛利為務,而賢者以相出為道。民眾而無制,久而相出為道,則有亂。故聖人承之,作為土地貨財男女之分。分定而無制,不可,故立禁。禁立而莫之司,不可,故立官。官設而莫之一,不可,故立君。既立君,則上賢廢,而貴貴立矣。然則上世親親而愛私,中世上賢而說仁,下世貴貴而尊官。上賢者,以贏相出也;而立君者,使賢無用也。親親者,以私為道也,而中正者使私無行也。此三者,非事相反也,民道弊而所重易也,世事變而行道異也。故曰:「王道有繩。」
夫王道一端,而臣道一端;所道則異,而所繩則一也。故曰:「民愚,則知可以王;世知,則力可以王。」民愚,則力有餘而知不足;世知,則巧有餘而力不足。民之性,不知則學,力盡而服。故神農教耕而王天下,師其知也;湯武致強而征諸侯,服其力也。夫民愚,不懷知而問;世知,無餘力而服。故以愛王天下者,并刑;力征諸侯者,退德。聖人不法古,不修今。法古則後於時,修今則塞於勢。周不法商,夏不法虞,三代異勢,而皆可以王。故興王有道,而持之異理。武王逆取而貴順,爭天下而上讓;其取之以力,持之以義。今世彊國事兼并,弱國務力守;上不及虞夏之時,而下不修湯武之道。湯武之道塞,故萬乘莫不戰,千乘莫不守。此道之塞久矣,而世主莫之能開也,故三代不四。非明主莫有能聽也,今日願啟之以效。
古之民樸以厚,今之民巧以偽。故效於古者,先德而治;效於今者,前刑而法;此世之所惑也。今世之所謂義者,將立民之所好,而廢其所惡;此其所謂不義者,將立民之所惡,而廢其所樂也。二者名貿實易,不可不察也。立民之所樂,則民傷其所惡;立民之所惡,則民安其所樂。何以知其然也?夫民憂則思,思則出度;樂則淫,淫則生佚。故以刑治則民威,民威則無姦,無姦則民安其所樂。以義教則民縱,民縱則亂,亂則民傷其所惡。吾所謂刑者,義之本也;而世所謂義者,暴之道也。夫正民者:以其所惡,必終其所好;以其所好,必敗其所惡。
治國刑多而賞少,亂國賞多而刑少。故王者刑九而賞一,削國賞九而刑一。夫過有厚薄,則刑有輕重;善有大小,則賞有多少。此二者,世之常用也。刑加於罪所終,則姦不去,賞施於民所義,則過不止。刑不能去姦,而賞不能止過者,必亂。故王者刑用於將過,則大邪不生;賞施於告姦,則細過不失。治民能使大邪不生,細過不失,則國治,國治必彊。一國行之,境內獨治;二國行之,兵則少寢;天下行之,至德復立。此吾以效刑之反於德,而義合於暴也。
古者民藂生而群處亂,故求有上也。然則天下之樂有上也,將以為治也。今有主而無法,其害與無主同;有法不勝其亂,與無法同。天下不安無君,而樂勝其法,則舉世以為惑也。夫利天下之民者,莫大於治;而治莫康於立君;立君之道,莫廣於勝法;勝法之務,莫急於去姦;去姦之本,莫深於嚴刑。故王者以賞禁,以刑勸;求過不求善,藉刑以去刑。
字词
- 亲亲则别
- 亲爱自己的亲人,就会区分亲疏。
- 险
- 险恶,损人利己。
- 力征
- 用武力争夺。
- 相出
- 出,超出。以胜过别人为准则。
- 贵贵
- 尊重地位尊贵的人。
- 王道有绳
- 绳,准绳。王道有一定的准则。
- 并刑
- 并,同“摒”。摒弃刑罚。
- 修今
- 修,遵循。拘守现状。
- 三代不四
- 夏商周三代之后,再没有出现第四个王朝。
- 名贸实易
- 贸,交换。名称互换,实际也颠倒了。
- 民威
- 威,同“畏”。民知畏惧。
- 刑加于罪所终
- 罪行已成之后才施刑。
- 少寝
- 寝,止息。战事渐少。
- 藂生
- 藂,同“丛”。聚集而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