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 · 佚名
周书 文侯之命第三十
导读:周平王赐给晋文侯秬鬯、彤弓矢等物并加以册命的辞令。平王先追念文武受命与先正辅佐,再感叹自己继位时“造天丕愆”,遭天大谴,国家被侵扰,朝中缺少老成贤臣。接着称赞晋文侯能继承先祖、“扞我于艰”,命他回国治理,赐香酒一卣、红弓一、红箭百、黑弓一、黑箭百、马四匹。旧说义和是晋文侯的字。书序说是平王命晋文侯,《史记·晋世家》则系于周襄王命晋文公。本篇属今文。
平王锡晋文侯秬鬯、圭瓒,作《文侯之命》。
王若曰:“父义和!丕显文、武,克慎明德,昭升于上,敷闻在下;惟时上帝,集厥命于文王。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,越小大谋猷罔不率从,肆先祖怀在位。呜呼!闵予小子嗣,造天丕愆。殄资泽于下民,侵戎我国家纯。即我御事,罔或耆寿俊在厥服,予则罔克。曰惟祖惟父,其伊恤朕躬!呜呼!有绩予一人永绥在位。父义和!汝克昭乃显祖,汝肇刑文、武,用会绍乃辟,追孝于前文人。
汝多修,扞我于艰,若汝,予嘉。”
王曰:“父义和!其归视尔师,宁尔邦。用赉尔秬鬯一卣,彤弓一,彤矢百,卢弓一,卢矢百,马四匹。父往哉!柔远能迩,惠康小民,无荒宁。简恤尔都,用成尔显德。”
字词
- 父义和
- 父,天子对同姓诸侯的尊称。
- 昭升于上
- 明德上达于天。
- 闵予小子
- 闵,可怜。
- 殄资泽于下民
- 断绝了对百姓的恩泽。
- 侵戎我国家纯
- 纯,大。国家大受侵扰。
- 耆寿俊在厥服
- 老成贤俊在位。
- 肇刑文、武
- 刑,效法。
- 卢弓
- 卢,黑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