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书章句集注 · 朱熹
滕文公章句下
导读:本页是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十章,多是弟子和时人质疑孟子的出处言行。开头陈代劝孟子“枉尺而直寻”去见诸侯,孟子以王良不肯为嬖奚诡遇作答,说“枉己者,未有能直人者也”。第二章答景春,以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”界定大丈夫,朱注以广居、正位、大道分指仁、礼、义。中段有楚人学齐语“一齐人傅之,众楚人咻之”,以及“月攘一鸡”的比喻。第九章最长,孟子自辩“予岂好辩哉?予不得已也”,从洪水讲到孔子作春秋,斥杨朱为我“是无君也”、墨翟兼爱“是无父也”。末章讥陈仲子之廉,说要推到底只有蚯蚓才做得到。
凡十章。
陳代曰:“不見諸侯,宜若小然;今一見之,大則以王,小則以霸。且志曰:‘枉尺而直尋’,宜若可爲也。”
王,去聲。○陳代,孟子弟子也。小,謂小節也。枉,屈也。直,伸也。八尺曰尋。枉尺直尋,猶屈己一見諸侯,而可以致王霸,所屈者小,所伸者大也。
孟子曰:“昔齊景公田,招虞人以旌,不至,將殺之。志士不忘在溝壑,勇士不忘喪其元。孔子奚取焉?取非其招不往也,如不待其招而往,何哉?
喪,去聲。○田,獵也。虞人,守苑囿之吏也。招大夫以旌,招虞人以皮冠。元,首也。志士固窮,常念死無棺椁,棄溝壑而不恨;勇士輕生,常念戰鬭而死,喪其首而不顧也。此二句,乃孔子歎美虞人之言。夫虞人招之不以其物,尚守死而不往,况君子豈可不待其招而自往見之邪?此以上吿之以不可往見之意。
且夫枉尺而直尋者,以利言也。如以利,則枉尋直尺而利,亦可爲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