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书章句集注 · 朱熹

告子章句上

导读:本页是《孟子·告子上》二十章,是孟子论性善最集中的一篇。前四章与告子辩论:告子先后以杞柳、湍水、“生之谓性”、“食色,性也”立说,孟子答以“人性之善也,犹水之就下也”;朱注说告子之说或近荀子性恶,或近扬雄善恶混,并在按语中分辨性是理、生是气。第五章公都子与孟季子续辩义内义外。第六章答公都子,说四端人皆有之,“非由外铄我也”。后半各章用比喻申说存心养心:牛山之木、“一日暴之,十日寒之”、鱼与熊掌“舍生而取义”、“学问之道无他,求其放心而已矣”,以及天爵与人爵之分。

凡二十章。

告子曰:“性,猶杞柳也;義,猶桮棬也。以人性爲仁義,猶以杞柳爲桮棬。”

桮,音杯。棬,丘圓反。○性者,人生所禀之天理也。杞柳,柜柳。桮棬,屈木所為,若卮匜之屬。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,必待矯揉而後成,如荀子性惡之說也。

孟子曰:“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爲桮棬乎?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爲桮棬也?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爲桮棬,則亦將戕賊人以爲仁義與?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,必子之言夫!”

戕,音牆。與,平聲。夫,音扶。○言如此,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,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。

○告子曰:“性猶湍水也,決諸東方則東流,決諸西方則西流。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,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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