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书章句集注 · 朱熹

盡心章句上

导读:本页是《孟子·尽心上》四十六章和朱熹集注,多是短章,集中讲心、性、天、命。开头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”一章是全篇纲领,朱注借《大学》的次序来解:知性就是物格,尽心就是知至,又引程子“心也、性也、天也,一理也”。前半有讲良知良能的“孩提之童”章和“君子有三乐”章;中段“杨子取为我”章批评子莫“执中无权”,朱注说权是秤锤,意思是随事称量轻重;后半桃应设问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怎么办,孟子答舜会“窃负而逃”,朱注说皋陶只知有法,舜只知有父。注中“○”之后多引程子、张子、杨氏等宋儒的话。

凡四十六章。

孟子曰:“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。知其性,則知天矣。

心者,人之神明,所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。性則心之所具之理,而天又理之所從以出者也。人有是心,莫非全體,然不窮理,則有所蔽而無以盡乎此心之量。故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者,必其能窮夫理而無不知者也。旣知其理,則其所從出亦不外是矣。以大學之序言之,知性則物格之謂,盡心則知至之謂也。

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

存,謂操而不舍;養,謂順而不害。事,則奉承而不違也。

殀壽不貳,脩身以俟之,所以立命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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