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民说 · 梁启超

第六節 論國家思想

导读:这一节先分部民与国民:聚族而居、自成风俗的是部民,有国家思想、能自己布政治的才是国民。国家思想有四义:对一身、对朝廷、对外族、对世界都知有国家;讲第二义时把国家比作公司,朝廷只是公司的事务所。中段逐条检讨中国人,引陈白沙崖山诗“不是胡兒是漢兒”。后半把病根归为两条: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,源于地理上的统一和先秦诸子的统一学说;知有一己而不知有国家,最难改,举嵇绍效忠杀父仇人司马氏和联军入京时户户高悬顺民旗为证。“表暫缺”处底本原有外族入主年表。

人群之初級也,有部民而無國民。由部民而進為國民,此文野所由分也。部民與國民之異安在?曰︰群族而居,自成風俗者,謂之部民。有國家思想,能自布政治者,謂之國民。天下未有無國民而可以成國者也。

國家思想者何?一曰對於一身而知有國家。二曰對於朝廷而知有國家。三曰對於外族而知有國家。四曰對於世界而知有國家。

所謂對於一身而知有國家者何也?人之所以貴於他物者,以其能群耳。使以一身孑然孤立於大地,則飛不如禽,走不如獸,人類翦滅亦既久矣!故自其內界言之,則太平之時,通功易事,分業相助,必非能以一身而備百工也。自其外界言之,則急難之際,群策群力,捍城禦侮,尤非能以一身而保七尺也,於是乎國家起焉。國家之立,由於不得已也。即人人自知僅恃一身之不可,而別求彼我相團結、相補助、相捍救、相利益之道也。而欲使其團結永不散,補救永不虧,捍救永不誤,利益永不窮;則必人人焉知吾一身之上,更有大而要者存。每發一慮,出一言,治一事,必常注意於其所謂一身以上者。〈此兼愛主義也。雖然,即謂之為我主義,亦無不可。蓋非利群則不能利己,天下之公例也。〉苟不爾,則團體終不可得成,而人道或幾乎息矣。此為國家思想之第一義。

所謂對於朝廷而知有國家者何也?國家如一公司,朝廷則公司之事務所;而握朝廷之權者,則事務所之總辦也。國家如一村市,朝廷則村市之會館;而握朝廷之權者,則會館之值理也。夫事務所為公司而立乎?抑公司為事務所而立乎?會館為村市而設乎?抑村市為會館而設乎?不待辨而知矣。兩者性質不同,而其大小輕重,自不可以相越。故法王路易第十四「朕即國家也」一語,至今以為大逆不道,歐美五尺童子,聞之莫不唾罵焉。以吾中國人之眼觀之,或以為無足怪乎!雖然,譬之有一公司之總辦,而曰我即公司;有一村市之值理,而曰我即村市。試思公司之股東,村市之居民,能受之否耶?夫國之不可以無朝廷,固也。故常推愛國之心以愛及朝廷,是亦愛人及屋,愛屋及烏之義云爾。若夫以烏為屋也,以屋為人也,以愛屋愛烏為即愛人也;寖假愛烏而忘其屋,愛屋而忘其人也。欲不謂之病狂,不可得也。故有國家思想者,亦常愛朝廷;而愛朝廷者,未必皆有國家思想。朝廷由正式而成立者,…

所謂對於外族而知有國家者何也?國家者,對外之名詞也。使世界而僅有一國,則國家之名不能成立。故身與身相並而有我身,家與家相接而有我家,國與國相峙而有我國。人類自千萬年以前,分孳各地,各自發達。自言語風俗,以至思想法制,形質異,精神異,而有不得不自國其國者焉。循物競天擇之公例,則人與人不能不衝突,國與國不能不衝突。國家之名,立之以應他群者也。故真愛國者,雖有外國之神聖大哲,而必不願服從於其主權之下。寧使全國之人流血粉身靡有孑遺,而必不肯以絲毫之權利讓於他族。蓋非是則其所以為國之具先亡也。譬之一家,雖復室如懸磬,亦未有願他人入此室處者。知有我故,是故我存,此為國家思想第三義。

所謂對於世界而知有國家者何也?宗教家之論,動言天國,言大同,言一切眾生。所謂博愛主義,世界主義,抑豈不至德而深仁也哉!雖然,此等主義,其脫離理想界而入於現實界也,果可期乎?此其事或待至萬數千年後,吾不敢知。若今日將安取之?夫競爭者,文明之母也。競爭一日停,則文明之進步立止。由一人之競爭而為一家,由一家而為一鄉族,由一鄉族而為一國。一國者,團體之最大圈,而競爭之最高潮也。若曰並國界而破之,無論其事之不可成,即成矣,而競爭絕,毋乃文明亦與之俱絕乎?況人之性非能終無競爭者也。然則大同以後,不轉瞬而必復以他事起競爭於天國中,而彼時則已返為部民之競爭,而非復國民之競爭,是率天下人而復歸於野蠻也。今世學者,非不知此主義之為美也。然以其為心界之美,而非歷史上之美。故定案以國家為最上之團體,而不以世界為最上之團體,蓋有由也。然則言博愛者,殺其一身之私以愛一家可也。殺其一家之私以愛一鄉族可也。殺其一身、一家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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