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礼 · 旧题周公
地官司徒下第四
导读:本页是《周礼·地官》的下半,讲赋税、教育、市场和郊野的管理。开头载师按远近定税率,近郊十分取一;遗人管各处储备,路上“十里有庐”。师氏、保氏教国子,即贵族子弟,保氏所教六艺是五礼、六乐、五射、五驭、六书、九数。调人调解仇怨,媒氏“令男三十而娶,女二十而嫁”。中段司市以下是一套市场官:分大市、朝市、夕市,质人管买卖契券,泉府收购滞销货并放贷;掌节讲各种通行凭证。后半遂人治郊外六遂,从“五家为邻”到“五县为遂”,并讲沟洫道路的层级;其后山虞、川衡等掌山林川泽的禁令,廪人、仓人管粮食。司禄一职只存官名。质剂是买卖契券,长券叫质,短券叫剂。
載師,掌任土之灋,以物地事,授地職,而待其政令。
以廛里任國中之地,以場圃任園地,以宅田、士田、賈田任近郊之地,以官田、牛田、賞田、牧田任逺郊之地,以公邑之田任甸地,以家邑之田任稍地,以小都之田任縣地,以大都之田任畺地。
凡任地,國宅無征,園廛二十而一,近郊十一,逺郊二十而三,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,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。
凡宅不毛者,有里布;凡田不耕者,出屋粟;凡民無職事者,出夫家之征,
以時徵其賦。
閭師,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、六畜之數,以任其力,以待其政令,以時徵其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