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 · 佚名
讼(卦六)
导读:讼是争讼、打官司。上卦乾为天,下卦坎为水,《象》说“天与水违行”,天往上、水往下,背道而行,所以生讼。卦辞“中吉,终凶”,争讼适可而止就吉,坚持到底则凶,《象》由此引出“君子以作事谋始”,做事先在开头想周全,免得日后起争端。九二打输了官司,逃回小邑才免祸;上九“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”,靠争讼得来的赏赐,一个早上就被剥夺三次。鞶读 pán,官服上的大带;褫读 chǐ,剥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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ⅴ(坎下乾上)
《讼》:有孚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。不利涉大川。
《彖》曰: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“讼有孚窒惕,中吉”,刚来而得中也。“终凶”,讼不可成也。“利见大人”,尚中正也。“不利涉大川”,入
于渊也。
《象》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字词
- 有孚窒惕
- 有诚信却被阻塞,心怀警惕。
- 利见大人
- 宜于见到有德位的大人,求其公断。
- 不永所事
- 不把争讼之事拖长。
- 逋
- 逃亡。
- 无眚
- 眚读 shěng,灾祸。
- 患至掇
- 掇,拾取。祸患像拾取东西一样是自找的。
- 食旧德
- 享用祖先留下的禄位。
- 命渝
- 渝,改变。回过头来服从正理,改变争讼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