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注 · 王弼、韩康伯 注
卷十
导读:《周易略例》是王弼讲怎样读《易》的几篇短论,这一卷全收,附唐人邢璹的注,开头一段是邢璹进呈注本的表文。正文依次为《明彖》《明爻通变》《明卦适变通爻》《明象》《辩位》、略例下和十一卦的《卦略》。《明彖》紧接表文,彖是总论一卦的文字,王弼说一卦由一爻作主,“物无妄然,必由其理”,纷繁的事物背后都有统摄它们的理。《明象》在中段偏后,先排出言、象、意三层,再用捕兔的蹄、捕鱼的筌作比,说“言者象之蹄也,象者意之筌也”,主张得象忘言、得意忘象;他由此批评拘泥于马必配乾、靠拆拼卦爻硬凑卦象的解法。原文无标点,尖括号内是小注,□是底本缺损的彖字。
原夫兩儀未位神用藏於視聼一氣化矣至𧷤隱乎名
言於是河龍負圖犧皇畫卦仰觀俯察逺物近身八象
窮天地之情六位備剛柔之體言大道之妙有一隂一
陽論聖人之範圍顯仁藏用寔三元之胎祖鼓舞財成
爲萬有之蓍龜知來藏徃是以孔丘三絶未臻樞奥劉
安九師尚迷宗㫖臣舞象之年鼓篋鱣序漁獵墳典偏
字词
- 夫象者
- 象,卦象,卦爻所象征的事物,如乾象天、象龙、象马。
- 言者明象者也
- 言,指卦辞、爻辞等文字,用来说明卦象。
- 尽意莫若
- 原句为“尽意莫若象,尽象莫若言”:最能表达意的是象,最能说明象的是言。
- 所以在鱼
- 所以,用来做某事的工具;在鱼,在于得鱼。语本《庄子·外物》“荃者所以在鱼,得鱼而忘荃”。
- 存言者
- 存,执守不放。死守言辞的人,并没有真正得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