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子语类 · 朱熹讲述,黎靖德 编

卷第七十一 易七(一)

导读:这一页读噬嗑、贲、剥、复四卦,复卦占了后半大部分。噬嗑卦讲刑狱,朱熹推测古人诉讼要缴“钧金束矢”,是让人不敢妄告。贲卦辨“明庶政,无敢折狱”,以艮止在外、离明在内取象;又解“束帛戋戋”的戋戋是浅小,“贲于丘园”是务农尚俭,驳程颐解作剪裁。剥卦讲“硕果不食”。复卦先讨论十月纯阴为什么叫阳月:阳气剥于上即生于下,逐日渐长,到冬至才成一阳。随后集中讨论“复其见天地之心”,说天地之心只是生物,静时人看不见,到一阳初动才显出来,并引邵雍“冬至子之半”诗和程子“圣人无复”的话。

易七

噬嗑

彖辞中「刚柔分」以下,都掉了「颐中有物」,只说「利用狱」。爻亦各自取义,不说噬颐中之物。

张元德问:「易中言『刚柔分』两处。一是噬嗑,一是节。此颇难解。」曰:「据某所见,只是一卦三阴三阳谓之『刚柔分』。」洽录云:「分,犹均也。」曰:「易中三阴三阳卦多,独于此言之,何也?」曰:「偶于此言之,其它卦别有义。」洽录云:「『刚柔分』,语意与『日夜分』同。」又问:「复卦『刚反』作一句否?」曰:「然。此二字是解『复亨』,下云『动而以顺行』,是解『先入无疾』以下。大抵彖辞解得易极分明,子细寻索,尽有条理。」洽同。

问:「诸卦象皆顺说,独『雷电噬嗑』倒说,何耶?」曰:「先儒皆以为倒写二字。二字相似,疑是如此。」

「『雷电噬嗑』与雷电丰似一般。」曰:「噬嗑明在上,动在下,是明得事理,先立这法在此,未见犯底人,留待异时而用,故云:『明罚敕法』。丰威在上,明在下,是用这法时,须是明见下情曲折,方得,不然,威动于上,必有过错也,故云『折狱致刑』。此是伊川之意,其说极好。」学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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