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子语类 · 朱熹讲述,黎靖德 编

卷第一百六 朱子三

导读:这一卷汇集朱熹谈自己做地方官的经历,按任所分目:同安主簿、知南康军、提举浙东、知漳州、知潭州。最值得读的是南康一节:有人跃马踏伤小儿,属官并未审讯便回报已办,朱熹亲自重审,杖责吏人,说“人命所系,岂可宽弛”,离任时还对送行的人讲《西铭》“民吾同胞”。赈灾一事他的结论是“赈济无奇策,不如讲水利”。漳州一节多谈禁约风俗、盐法和推行经界(清丈田亩)的曲折,潭州一节记他到岳麓书院考问诸生。文中“簿”是主簿,“常平仓”是官府平抑粮价的储粮仓。

朱子三

外任

同安主簿

主簿就职内大有事,县中许多簿书皆当管。某向为同安簿,许多赋税出入之簿,逐日点对佥押,以免吏人作弊。时某人为泉倅,簿书皆过其目。后归乡与说及,亦懵不知。他是极子细官人,是时亦只恁呈过。

因说「慢令致期谓之贼」,曰:「昔在同安作簿时,每点追税,必先期晓示。只以一幅纸截作三片,作小榜遍贴云,本厅取几日点追甚乡分税,仰人户乡司主人头知委。只如此,到限日近时,纳者纷纷。然此只是一个信而已。如或违限遭点,定断不恕,所以人怕。」

初任同安主簿,县牒委补试。唤吏人问例。云:「预榜晓示,令其具检颇多。」即谕以不要如此,只用一幅纸写数榜,但云县学某月某日补试,各请知悉。临期吏覆云:「例当展日。」又谕以「断不展日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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