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子语类 · 朱熹讲述,黎靖德 编
卷第二十三 论语五(二)
导读:本页讲为政篇三章。“道之以政”章,朱熹说圣人并不废刑政,只是不专用政刑:先以德引导,再用礼整齐资禀不一的百姓,格训至,就是真正做到善;又说晋文公大搜示礼、汉高祖为义帝发丧,都只是借德礼之名。文中“威文”即齐桓公、晋文公,宋人避钦宗赵桓讳改桓为威。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”章最长,朱熹要人先就自身理会“志于学”,说立是外物动摇不得,不惑是于事上不惑;有人追问天命,他厉声说自己未到知天命处。末尾合讲四章问孝,说孔子都针对问者的短处作答,“子夏之病,乃子游之药”。
道之以政章
问「道之以政」。曰:「圣人之意,只为当时专用政刑治民,不用德礼,所以有此言。谓政刑但使之远罪而已;若是格其非心,非德礼不可。圣人为天下,何曾废刑政来!」
「道之以德」,是躬行其实,以为民先。如必自尽其孝,而后可以教民孝;自尽其弟,而后可以教民弟,如此类。「宜其家人,而后可以教国人;宜兄宜弟,而后可以教国人。」
或问「齐之以礼」。曰:「『道之以德』,是以感人之善心;若不着礼以为之规矩,如何齐得它。须以礼齐之,使贤者知所止,不肖者有所跂及。」问「格」字。曰:「是合格、及格之『格』,使人之合法度而已。」
读「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」,曰:「纔说礼,便自有个中制。贤者可以俯而就之,不肖者便可企而及之。」炎。
问「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」。曰:「这『德』字只是适来说底『德』,以身率人。人之气质有浅深厚薄之不同,故感者不能齐一,必有礼以齐之。如周官一书,何者非礼。以至岁时属民读法之属,无不备具者,正所以齐民也。齐之不从,则刑不可废。若只『道之以德』,而无礼以约之,则儱统无收杀去。格者,至于善也。如『格于文祖』,『格于上下』,与夫『格物』,格者,皆至也。」储宰云:「此是尧舜地位。」曰:「古人有『得百里之地而君之』,便能如此。明道便是有此气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