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子语类 · 朱熹讲述,黎靖德 编

卷第三 鬼神(二)

导读:鬼神卷的后半集中讲祭祀。朱熹认为祭祀不只是表达心意:祖先之气在子孙身上流传,子孙尽诚敬时,散去的气可以一时聚来,所以说“鬼神之理,即是此心之理”。古人立尸、招魂复魄、用牲血衅龟,都是拿生气去接续。从“以下论祭祀神示”起谈天神地示与五祀,并赞成祭孔子不用塑像。后半最生动:他回新安故乡,族人逼他去拜五通庙,他不去,说若真能降祸,就请把他葬在祖墓旁边;又谈蜀中灌口二郎庙和紫姑神。尸是祭祀时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,示即地神。

问:「鬼神恐有两样:天地之间,二气氤氲,无非鬼神,祭祀交感,是以有感有;人死为鬼,祭祀交感,是以有感无。」曰:「是。所以道天神人鬼,神便是气之伸,此是常在底;鬼便是气之屈,便是已散了底。然以精神去合他,又合得在。」问:「不交感时常在否?」曰:「若不感而常有,则是有馁鬼矣。」又曰:「先辈说魂魄多不同。左传说魄先魂而有,看来也是。以赋形之初言之,必是先有此体象,方有阳气来附他。」

鬼神以主宰言,然以物言不得。又不是如今泥塑底神之类,只是气。且如祭祀,只是你聚精神以感之。祖考是你所承流之气,故可以感。

蔡行夫问事鬼神。曰:「古人交神明之道,无些子不相接处。古人立尸,便是接鬼神之意。」

问:「祭祀之理,还是有其诚则有其神,无其诚则无其神否?」曰:「鬼神之理,即是此心之理。」

祭祀之感格,或求之阴,或求之阳,各从其类,来则俱来。然非有一物积于空虚之中,以待子孙之求也。但主祭祀者既是他一气之流传,则尽其诚敬感格之时,此气固寓此也。

问:「子孙祭祀,尽其诚意以聚祖考精神,不知是合他魂魄,只是感格其魂气?」曰:「焫萧祭脂,所以报气;灌用郁鬯,所以招魂,便是合他,所谓『合鬼与神,教之至也』。」又问:「不知常常恁地,只是祭祀时恁地?」曰:「但有子孙之气在,则他便在。然不是祭祀时,如何得他聚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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