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子语类 · 朱熹讲述,黎靖德 编

卷第三十一 论语十三(一)

导读:本页先讲雍也篇两小章:公西华出使齐国,冉有替他母亲请粟,原思做孔子家宰却辞俸禄,朱熹引张载的话说这里“可见圣人之用财”;“犁牛之子”章,朱熹认为仲弓之父不肖不必讳言,批评张栻为回护而曲解。主体是“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”:开头一条以“心犹镜,仁犹镜之明”作比,颜回三个月不被尘垢遮蔽。后半集中讲张载的“内外宾主之辨”,朱熹以屋为喻,不违仁者如主人常在屋里,“日月至焉”者如客偶然进来;其后解张载“过此几非在我者”,说工夫到了如推车,推动以后便不由自己用力。

论语十三

雍也篇二

子华使于齐章

子升问:「冉子请粟,圣人不与之辨,而与之益之。」曰:「圣人宽洪,『可以予,可以无予』,予之亦无害,但不使伤惠耳。」

「冉子与之粟五秉」,圣人亦不大段责他。而原思辞禄,又谓:「与尔邻里乡党」,看来圣人与处却宽。

「张子曰:『于斯二者,可见圣人之用财。』虽是小处,也莫不恰好,便是『一以贯之』处。」义刚录云:「圣人于小处也区处得恁地尽,便是一以贯之处。圣人做事着地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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