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子语类 · 朱熹讲述,黎靖德 编

卷第三十六 论语十八(一)

导读:这一卷进入《论语·子罕》篇。开头“子罕言利,与命,与仁”章,朱熹说罕言不是不言:利本是义之和,专说便让人计较;命若多说,人就委之于命,废了人事;仁挂在嘴上,人反不当回事。“子绝四”章条目最多,主线是意、必、固、我四者相因:意是私意初起,必在事先,固在事后,我是私意的成就,所谓“意是丝毫,我是成一山岳也”。后半多辨张载(横渠)论绝四的几句话,末尾转入“子畏于匡”章,朱熹说“斯文”指先王的礼文,不能径直等同于道。麻冕即缁布冠,用细麻布做成。

论语十八

子罕篇上

子罕言利章

行夫问「子罕言利,与命,与仁」。曰:「罕言者,不是不言,又不可多言,特罕言之耳。罕言利者,盖凡做事只循这道理做去,利自在其中矣。如『利涉大川』,『利用行师』,圣人岂不言利。但所以罕言者,正恐人求之则害义矣。罕言命者,凡吉凶祸福皆是命。若尽言命,恐人皆委之于命,而人事废矣,所以罕言。罕言仁者,恐人轻易看了,不知切己上做工夫。然圣人若不言,则人又理会不得如何是利,如何是命,如何是仁,故不可不言。但虽不言利,而所言者无非利;虽不言命,而所言者无非命;虽不言仁,而所言者无非仁。」

问「子罕言利,与命,与仁」。曰:「这『利』字是个监平声。界鏖糟的物事。若说全不要利,又不成特地去利而就害。若纔说着利,少间便使人生计较,又不成模样。所以孔子于易,只说『利者义之和』,又曰『利物足以和义』,只说到这里住。」又曰:「只认义和处便是利,不去利上求利了。孟子只说个仁义,『未有仁而遗其亲,未有义而后其君』。只说到个『义』字时,早是掉了那『利』字不说了。缘他是个里外牵连底物事,纔牵着这一边,便动那一边,所以这字难说。『命』字亦是如此,也是个监界物事。孔子亦非不说,如云『不知命』之类。只是都不说着,便又使人都不知个限量;若只说着时,便又使人百事都放倒了,不去做。只管说仁之弊,于近世胡氏父子见之。踢着脚指头便是仁,少间都使人不去穷其理是如何,只是口里说个『仁』字,便有此等病出来。」

「子罕言利,与命,与仁。」非不言,罕言之尔。利,谁不要。才专说,便一向向利上去。命,不可专恃;若专恃命,则一向胡做去。仁,学者所求,非不说,但不常常把来口里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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