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传 · 相传左丘明
昭公(元年~三十二年)(四)
导读:本页是昭公八年至十二年,正当楚灵王最骄横的几年。八年春晋国魏榆有石头说话,师旷借题指出宫室奢侈、民怨所致;同年楚公子弃疾灭陈。九年周景王派詹桓伯责备晋国纵容戎人侵周。十年齐国陈、鲍两家攻败栾、高,晏子劝陈桓子把所得交公,陈氏又私下施恩,“陈氏始大”。十一年楚灵王在申设宴诱杀蔡灵侯,接着灭蔡,申无宇以“末大必折,尾大不掉”劝诫。十二年末段即名篇子革对灵王:灵王连问求鼎、求田、诸侯畏我否,子革都顺着答,等王再出来才诵《祈招》之诗规劝;孔子以“克己复礼,仁也”作评。同年南蒯谋叛,筮得“黄裳元吉”,子服惠伯说《易》“不可以占险”。
◇昭公八年
【经】八年春,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夏四月辛丑,陈侯溺卒。叔弓如晋。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。陈公子留出奔郑。秋,蒐于红。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。大雩,冬十月壬午,楚师灭陈。执陈公子招,放之于越。杀陈孔奂。葬陈哀公。
【传】八年春,石言于晋魏榆。晋侯问于师旷曰:“石何故言?”对曰:“石不能言,或冯焉。不然,民听滥也。抑臣又闻之曰:‘作事不时,怨讟动于民,则有非言之物而言。’今宫室崇侈,民力凋尽,怨讟并作,莫保其性。石言,不亦宜乎?”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。叔向曰:“子野之言,君子哉!君子之言,信而有征,故怨远于其身。小人之言,僣而无征,故怨咎及之。《诗》曰:‘哀哉不能言,匪舌是出,唯躬是瘁。哿矣能言,巧言如流,俾躬处休。’其是之谓乎?是宫也成,诸侯必叛,君必有咎,夫子知之矣。”
陈哀公元妃郑姬,生悼大子偃师,二妃生公子留,下妃生公子胜。二妃嬖,留有宠,属诸徒招与公子过。哀公有废疾。三月甲申,公子招、公子过杀悼大子偃师,而立公子留。
夏四月辛亥,哀公缢。干征师赴于楚,且告有立君。公子胜愬之于楚,楚人执而杀之。公子留奔郑。书曰“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”,罪在招也;“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”,罪不在行人也。
叔弓如晋,贺虒祁也。游吉相郑伯以如晋,亦贺虒祁也。史赵见子大叔,曰:“甚哉,其相蒙也!可吊也,而又贺之?”子大叔曰:“若何吊也?其非唯我贺,将天下实贺。”
字词
- 冯
- 依附。
- 怨讟
- 讟,怨言。
- 虒祁
- 晋平公所建宫室名。
- 子野
- 师旷,字子野,晋国乐师。
- 哿
- 可,好。
- 徒招
- 即司徒公子招,陈哀公之弟。
- 赴
- 同“讣”,报丧。
- 大蒐
- 借田猎检阅军队。
- 子尾
- 齐大夫公孙虿,子良(高强)之父;子旗即栾施,与子良同为惠公之后。
- 稽颡
- 以额触地,最重的拜礼。
- 孙吴
- 陈悼太子偃师之子吴,哀公之孙。
- 城麇之役
- 楚攻郑城麇时,穿封戌与当时还是公子的灵王争夺俘虏,不肯谄媚。
- 鹑火
- 星次名。岁星(木星)所在的星次,古人用来占国运。析木也是星次。
- 弁髦
- 弁,冠礼初加的缁布冠;髦,童子垂发。冠礼后都弃去,比喻无用之物。
- 梼杌
- 传说中的凶人,四凶之一。
- 伯父
- 周天子对同姓诸侯的称呼,这里指晋君。
- 裨灶
- 郑大夫,善占星。
- 水妃
- 妃,配偶。按五行,火是水的配偶。
- 子卯
- 甲子、乙卯,相传是纣、桀灭亡的日子,被看作忌日。
- 季孙意如
- 鲁正卿,谥平,即季平子,季武子之孙。
- 叔孙婼
- 鲁卿,即叔孙昭子。
- 婺女
- 星宿名,即女宿。
- 耆酒
- 耆,同“嗜”。
- 端委
- 礼服和礼帽,即朝服。
- 亳社
- 殷人的社,鲁国保留它作亡国之戒。用人,杀俘祭社。
- 蔡侯般
- 蔡灵侯,名般,曾弑其父景侯而立。
- 苌弘
- 周大夫,精于天文占卜。
- 簉
- 副,指妾。
- 不羹
- 楚邑名,有东西二城。
- 子革
- 楚右尹然丹,字子革,又称郑丹,由郑国奔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