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:从解牛的纹理到天理

《说文》说:“理,治玉也。”玉要顺着纹路剖开,理最初就是这道纹路。先秦道家、法家多用理指事物的纹路与条理,《孟子》已把理与义并举,《礼记·乐记》已有天理与人欲之分,但理还不是核心概念;汉以后它的地位逐渐上升,到宋代成了儒学的最高范畴,理学也由此得名。这条脉络按时代排列理字的几次转义,每站说明这里的“理”指什么,它在物上、在心中还是在物与心之上,比上一站变了什么。

  1. 纹理与分界

    庄子、韩非 · 战国

    庖丁解牛“依乎天理”,这个天理是牛身上天然的肌理,刀顺着它走就不会钝。韩非《解老》给理下了定义:“理者,成物之文也”,方圆、长短、粗细、坚脆的分别都是理;万物各有其理,道则总括万物之理。理从玉石的纹路引申为一切具体事物的纹路与分界,一物有一物之理。

  2. 宗主与分限

    王弼、郭象 · 魏晋

    王弼在《周易略例·明彖》中说“物无妄然,必由其理”,纷繁的事物背后都有统摄它们的理,所以能“统之有宗,会之有元”。郭象注《庄子》,主张万物自生,不承认背后另有造物者,他用理说每一物天生的分限:大鹏与小鸟“理有至分”,各安其分便同样逍遥。两人的理方向不同,一个指向统摄众多的宗主,一个指向各物自然的分位,但都不再是看得见的纹路,而成了抽象的法则。

  3. 理事无碍

    杜顺、法藏 · 唐

    华严宗把世界分为理与事:理是一切现象共同的空性、真如,事是千差万别的现象;理完整地在每一件事中,事与事因此也互相含摄,称为理事无碍、事事无碍。魏晋的理还是统摄或分限的法则,到这里成了与全部现象交融的普遍本体。北宋有人拿华严的三观去问程颐,他说释氏只是说得周遮(繁复绕弯),一言以蔽之不过是“万理归于一理”;再问怎样驳它,他说这话本身不能算错,佛家错在归宿上,只是个自私。

  4. 天理

    程颢、程颐 · 北宋

    天理一词古已有之,但据《二程外书》记载,程颢说“天理”二字是自己体贴出来的,指的是亲身体认。二程的天理既是万物运行的法则,也是人伦道德的根据:“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”;程颢还说善恶也都在天理之中,过与不及才成了恶。与华严以空为本的理相比,这个理是实有的,并且直接落在父子君臣之间。

  5. 即物穷理

    朱熹 · 南宋

    朱熹把理与气严格对举:理是形而上的根据,气是形而下的材料,两者在事物中不相离,只有推究根源时才说“却如理在先,气在后相似”。天下只有一个理,散在万物中又各有分别,这叫理一分殊;人要“即物而穷其理”,用力久了自会豁然贯通。二程多在伦常中直接体认天理,到朱熹这里,理有了一套理气架构,既是万物的根据,又须在一件件事物上去穷究。

  6. 心即理

    陆九渊、王阳明 · 南宋至明

    南宋陆九渊已说“心即理也”。王阳明年轻时照朱熹的说法去格竹子,格了七天就病倒了;后来他认为,“即物而穷其理”把心与理分成了两处,理并不在事物身上,而是良知用在事事物物上显出的条理,所以要致良知于事物。理从外在的事物收进了人的本心。

  7. 分理

    戴震 · 清

    戴震从字义重新讲理:理是肌理、腠理那样细分出来的条理,“理也者,情之不爽失也”,以自己的情去度量别人的情,得其平就是理。他批评宋以来的人把理当作“得于天而具于心”的一样东西,拿自己的意见当理去责人,感叹人死于法还有人怜惜,死于理就无人怜惜。理又落回事物与人情的条分缕析之中。